时间:2014-03-20 来源: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admin
在中国法学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陈冀平
(2014年3月4日)
同志们:
今天,中国法学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中央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半年多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完成三个环节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下面,我代表党组就学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作一总结,并就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讲几点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精心做好组织准备、思想发动工作
中央作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后,学会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相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成立了中国法学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法学会实际,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召开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动员大会。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文件和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建机构、细化方案,层层搞好思想发动,为活动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深化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
在学习教育阶段,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辅导报告、图片展览、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了中央规定的教材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确保了学习教育的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在听取意见阶段,学会党组用一周的时间,听取了各部门所有干部的意见,主动向47个副省级以上地方法学会和54个研究会发出100多封征求意见函,同时通过设置意见箱、个别访谈、会议座谈、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共征求到各方面意见、建议230多条。在杭州会议上把汇总的意见作了通报,再次听取意见,为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参照和助力。
(三)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是查摆“四风”问题。党组和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先进典型、群众期盼,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二是深入谈心交心。党组和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谈心活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深入的谈心交心,虚心听取意见,坦诚交换思想,达到了增进了解、增强团结、形成共识、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部门、各单位副局以上干部,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很多同志都是几易其稿。去年12月下旬至今年1月底,14个支部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分管领导全程参加并进行督导。会上,大家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揭短亮丑的勇气,既开展了触及思想灵魂的自我批评,又开展了积极健康的相互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目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认真整改落实,抓好建章立制
学会党组和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措施办法。党组听取并讨论了各部门的整改意见,提出了加强基本理论学习,解决协作配合不够、整体合力不强,解决抓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精简会议、提高内参质量,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规范相关公务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克服形式主义等8个方面24条整改措施。本着行得通、管得住、能长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提出建立和健全重要事项和国内出差请示报告、会议和论坛审批、公文办理、财务管理、考勤制度、老干部服务等6个方面26项具体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制度机制促作风转变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要特点
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严格贯彻中央要求,坚持把提高认识、查摆问题、依靠群众和推进工作贯彻始终,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部署,完成规定动作。同时,结合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主要是:
一是党员干部重视,参与率高。半年来,党组和党组中心组共进行了8次专题部署、学习会议,党组成员参加动员大会、机关党委会、支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离退休干部座谈会等会议近50余人次,对于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学会14个支部共200多名党员积极参与,参与率达到95%以上,切实做到了开门搞活动,也使教育活动本身成为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实践的一次生动实践。
二是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为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做到“不虚”、“不空”,学会党组和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把整改工作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能够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立即解决,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推动作风转变。在教育实践活动的前两个环节,不少部门和单位就结合查找“四风”,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纠正。如办公室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财务报销、出差乘机乘车标准进行严格规范;研究部、会员部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论坛数量和规模,取消了一些成效不明显的论坛。对于必须召开的会议和论坛,也根据实际情况压缩会期,降低费用,有的还采用了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体现了清新会风; 外联部压缩出访团组及规模,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外事接待标准;法律信息部大力压缩纸质文件资料使用量、增加电子文档使用范围;服务中心及时调整停车管理措施、疏通学会门前交通等,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教育实践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都坚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开展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我们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筹备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完成换届;举行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聘任仪式;完成了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工作;举办了第八届“中国法学家论坛”、“未成年人法制保障论坛”、第二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中非合作法律论坛”,以及地方法学会“六大区域论坛”中的4个论坛,举办了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组织了多场“双百”报告会,等等,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当前各项工作,又在推动当前各项工作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与中心工作的“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三、主要成效
按照中央精神和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我们始终坚持聚焦“四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经过学会上下共同努力,我们在夯实思想基础、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推动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坚定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形成了在推动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新认识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取得胜利的一大法宝。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本身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实施的产物。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法学会的职能定位,在如何发挥团结、凝聚、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克服行政化、衙门化问题,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更加坚定地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法治实践、法学研究、法学会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大力做好法学、法律界群体的工作。我们明确地提出了“三个服务”(服务工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服务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以此来指导和谋划法学会的各项工作。
(二) “四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有所解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
紧扣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拖拉,努力做到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活动开展半年来,机关和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提振了,学习的自觉性提高了,软、懒、散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克服;过去长期存在的机关内部互相沟通、协调不够问题,有所加强和改进,合力有所增强;过去在工作中存在的脱离实际、形式主义的现象,也得到了有效抑制;在规范和精简会议、文件方面,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基本做到了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同时,压缩会期和与会人员规模,积极改进办会形式和内容,会务安排、会场布置更加简朴、节约。会领导到地方参会、调研,一律轻车简从,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对外法学交流方面,重新调整了外事计划,突出重点,不安排照顾性、无实质交流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严格政府采购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有些已到更新年限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仍在继续使用;加强对公务活动的规范管理,严格开支审批,公务接待经费、培训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经费等大幅下降;统筹规划互联网建设,避免了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改造,大大降低了软件开发、系统维护费用,等等。总之,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们确实看到一些新风气、新气象,表明我们在解决“四风”问题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学会党组提出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要逐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去年,中央“八项规定”发布后,我们及时制定了学会贯彻落实的“六项具体措施”;中央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我们又及时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这一条例的《实施细则》,认真转变工作作风,将中央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党组提出,要对学会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行之有效的、群众认可的,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结合工作实际,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注意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加大了制度宣传、执行和落实的力度,强化了日常监督和正风肃纪工作,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总体上看,学会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与中央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理论武装还要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内容不断丰富和发展,需要持之以恒地加以学习、领会和贯彻;对在新的形势下法学会如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目前思路还不够开阔,推出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还不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的能力还要不断提升;与法学、法律界的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如何发挥理事、常务理事、学术委员的作用,如何深化对地方法学会的指导,如何履行作为全国性法学社团主管部门的职责、搞好服务和管理等都需认真研究解决;对查摆出的一些 “四风”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积累时间较长、积习太深,解决难度相对较大,还未能及时有效解决,等等。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正视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中国法学会的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果,但还是阶段性的。教育实践活动进入尾声,但收尾不是收场,还有许多后续工作需要落实,要下大力气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同志在总结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时强调五个问题:一是要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深深扎根于思想中、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提出了知行合一,既要解决认识问题,又要解决行动自觉问题;二是提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补好精神之“钙”,这就是说只有保持思想上纯洁、政治上坚定,才能防止作风建设“一阵风”;三是必须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有优良的作风,才能真正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四是必须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五是讲认真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态度,必须做到无私无畏、敢于担当。我感到这一点对我们法学会干部尤为重要。只有讲认真、敢担当,我们工作才能深入深化,才能求新务实。我们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改进作风内化为精神追求,激发作风建设的内在动力。
(二)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经过几上几下的反复修改,我们制定了学会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提出了8个方面24条整改措施。
——针对过去长期存在的机关协作配合不够、整体合力不强的问题,我们提出:要树立学会“一盘棋”思想,克服“一亩三分地”的积弊,强化合作意识和团队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成立学会对外交流、宣传、法学社团管理、课题研究等协调小组,强化办公室协调工作的职能,从体制机制上切实加强对重大专项、重大活动的统筹协调力度。
——针对抓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我们提出:要健全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健全秘书长主持的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情况沟通与工作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安排部署的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特别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会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会领导批示等,要有专人及时督办,并跟踪反馈、检查落实。
——针对高质量法学研究成果不多、成果转化应用不足的问题,我们提出:建立学会课题研究、“双百”报告、信息集成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协同创新研究,力争多出精品。同时,要高度重视《要报》编辑工作,举全会之力办好《要报》。今年把各有关部门拟研究的课题进行整合,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列出了18项重大课题,会长会议进行了审定,加强了课题的针对性。在方式上决定每一个重大课题由一位副会长牵头,组织有关研究会、地方法学会,联合相关实务部门开展研究,增强课题的实效性。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作风的问题,我们提出:今后组织“双百”宣讲和“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开展专项调研活动,都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出实招、务实功、重实效,切实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双百”活动明确定位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领导干部。对于重大课题,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由进行宣讲的专家学者集体备课。“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与普法办联手,以地方法学会为主,通过法学院校中青年师生参与普法志愿者、发挥基层老法律工作者的作用等方式,形成一定的声势。外出调研要立好题目,有调研提纲,回来后要提交调研报告。
——针对执行相关制度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我们提出:要把过去的规章制度集中进行梳理,好的就坚持,不完善的就改进,没有的就新制定。总之,要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定下来的制度,就要不打折扣的执行。在这里,有几条我要强调一下:一是严格考勤制度,无论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都要遵守,解决懒散问题;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请示、报告意识,重要事项都要按程序请示、报告,正局级干部出差,要报分管副会长和党组书记批准,副局级干部出差,要报分管副会长批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的管理,加强经费预算,严格开支审批手续,重大资金使用,由党组研究决定。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专项财政资金,分管副会长核批后,由秘书长批准。要定期对机关财务和事业单位财务进行审计。
——针对相关公务活动不够规范的问题,我们提出:要坚决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举行“双百”活动报告会,到地方法学会参加换届、论坛和调研活动,都应轻车简从,尽量减少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出国、出境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培训提高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要加强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要把对干部的年度考核、晋升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干部的日常考核体系,对在历次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综合量化计分,并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今后选任干部,还是要坚持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办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但要科学分析和对待票数,不简单以票取人,要综合考量。同时,我们要继续有计划、分期、分批地选派局、处级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进修培训,并积极争取向党政部门、法律实务部门推荐优秀干部,为干部的交流创造条件。
(三)加强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学会整改工作在党组领导下进行。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根据党组的整改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组报告。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局、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在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上下功夫,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部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带头端正态度、带头深入实际、带头联系群众、带头反对“四风”、带头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工作作风,释放引领带动风气的正能量,让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看到敢于正视并改进作风的决心,看到树标杆、做示范的实际行动,真正形成领导带头的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要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顺利完成法学会各项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同志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集中教育活动是有时间性的,但是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任务是长期的,需要不断深化。我们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继续抓好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项工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深化改革的正能量,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进一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