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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法治微电影展作品征集启事

时间:2020-09-29   来源:法治文化研究会  责任编辑:yyx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微电影在法治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创造社会良好法治氛围,由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主办,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承办,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中央纪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全国法制与廉政文化教育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所作为支持单位,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法学会、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法学会作为协办单位的首届中国法治微电影展已正式启动。

  本届影展共分为启动发布、作品征集、作品评审、推优表彰、优秀作品展播五个阶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法治微电影作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报名参展。

  一、征集主题

  以法治题材为主题的微电影作品,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传承弘扬;反映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成果,以及法律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重要保障与支撑作用;反映中国法律法学界和普法司法领域昂扬向上的主流正气、核心价值和先进典范;反映中外法治的交流互鉴和合作成果,向世界展现和提供“中国之治”的法治精神、法治模式和法治方案。

  二、报送要求

  1.作品类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片、纪录片、专题片等形式。报送作品要求结构完整,艺术表现手法恰当,适宜在互联网传播的法治类视频作品。

  2.作品时长:可报送一部或多部影片,单片时长不超30分钟(包括短视频)。

  3.作品格式:视频格式为mp4、mpg或mov等其他主流播放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4.作品版权:报送作品单位或个人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但不得超过时长的四分之一。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报送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组委会拥有此作品在相关网站及网络视听平台进行宣传展播的权利。

  三、报送方式

  2020年10月30日截止,每部报送作品均需填写一份《参评作品报名表》,搜索关注“中国法治微电影展”微信公众号,发送“报名表”下载。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送(任选其一即可):

  1.邮件:将WORD版《参评作品报名表》及扫描件(或照片),与作品数据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fazhi2020@126.com(也可上传至网盘,有效期设为永久,将链接发送至邮箱)。

  2.邮寄:将WORD版《参评作品报名表》及作品数据存入U盘,与纸质版《参评作品报名表》【或将扫描件(或照片)存入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中国法治微电影展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100000,联系电话:杨老师15810987589。

  四、作品评选

  评委会将根据作品报送数量及质量,评选出优秀作品三十部,十佳法治微电影,最佳剧情片、最佳纪录片、最佳专题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创意、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等十个单项奖。另设十佳组委会特别表彰作品、十佳出品单位、十佳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作品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2.各单位在推荐评选时不得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

  3.本方案由中国法治微电影展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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