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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成为中国-拉共体论坛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时间:2015-04-23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5年4月21日,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等赴外交部出席了中国-拉共体论坛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首次部际协调会会议,会上正式审议通过将中国法学会吸收为中国-拉共体论坛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5年1月,中国-拉共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提出,要加强中拉法律合作,“双方同意将现有的中拉法律论坛纳入中拉论坛框架下定期举办”。部长级会议后,中拉论坛中方筹备委员会转为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目前成员单位逾40家。

  会上,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表示,中国法学会将以中国-拉美法律论坛为平台,大力开展法律外交,增进与拉美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合作,为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做出贡献。谷昭民主任介绍了中国法学会2015年拟举办的对拉交往活动,包括:1)5月,邀请巴巴多斯首席大法官来华访问;2)8月,在上海举办第二届亚拉论坛-法律论坛;3)8月,在上海举办中拉法律研讨会暨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培训基地启动仪式;4)10月,在上海举办第二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将邀请巴西法学法律界代表参会;5)12月,拟在哥伦比亚举办第八届中国-拉美法律论坛。谷昭民主任还就中国法学会对拉美交往初步工作计划(2015-2019年)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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