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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出席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组委会会议

时间:2015-04-20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4月14日上午,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出席在长春召开的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组委会会议。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地方建设处副处长李琛以及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研究部主任王嘉彧,吉林省法学会秘书长何海源、研究部负责人马威力,黑龙江省法学会秘书长赵江红、研究部干部关冰,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秘书长斯琴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

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

  会上,张所菲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对办好区域论坛的的指示精神,介绍了2014年全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举办情况,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对如何办好本届论坛提出了要求。

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

吉林省法学会秘书长何海源

  吉林省法学会秘书长何海源介绍了论坛筹备情况。论坛组委会成员单位围绕着《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实施方案(讨论稿)》和论坛的分论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普遍认为,东北法治论坛今年是第十届,论坛形式要有所创新,本届论坛主题围绕中心任务、切合实际需要,建议对分论题目的设置不宜过多,以便形成重点研究课题成果。会上,大家还对更好的扩大论坛的影响,调动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们的积极性提出了建议。

黑龙江省法学会秘书长赵江红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秘书长斯琴

  讨论结束后,姜德志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中国法学会对如何举办区域论坛做出了一些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参与文章采取论文和调研报告两种形式很好,也是一种创新,区域论坛各成员单位都提出了非常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的顺利举办具有重要意义。会后,吉林省法学会将根据大家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实施方案》,细化分论题,确保论坛成功举办。论坛拟定于2015年7月在白山市抚松县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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