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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部、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5-03-12   来源: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责任编辑:elite

  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下称咨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副庭长包剑平、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曹广进、民事审判庭审判长何波、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副巡视员王益民、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任伊珊、综合办公室项目主任赵紫钰参加座谈。

  座谈会主要围绕咨询监督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2015年的工作重点展开。

  姜启波庭长指出,咨询监督员工作运行8个月以来,各方面反映相当好,作用很大。通过咨询专家耐心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了当事人的法律疑问,缓解了当事人的情绪,促使部分当事人逐渐回归理性。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专家咨询成果的利用效率。对咨询结果满意,经咨询息访的案件应及时统计,在诉讼咨询中发现确有问题的案件,应尽快转入司法审查程序。下一步工作应加强咨询监督员队伍建设,落实专家培训及聘书发放工作,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姜启波庭长表示,咨询监督员工作对加快司法公开,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最高院可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提高专家工作积极性,保障工作持续开展。

  张所菲主任指出,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发展迅速,已构建起省、副省级市、地市、县区多层级组织机构。开展法律服务是法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也创新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中国法学会对参与最高院诉讼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这次调研了解诉服工作情况,很有收获。咨询监督员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成果也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意义,会员部将在总结这项工作的基础上,向地方法学会进行推广。同时就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建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宣传,准备协调中国法学会相关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包剑平副庭长提出,在咨询监督员工作常态化背景下,提高案件咨询质量,及时反馈专家意见是工作所需。建议继续完善预约接待机制、探索第三方化解纠纷机制,特别是律师代理申诉的工作机制。

  任伊珊副主任介绍了咨询监督员工作运行8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任伊珊副主任表示,最高院诉服工作是咨询中心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最高院立案庭的要求,2015年咨询中心将在学会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开展好以下3项具体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在前期已经制定的《最高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守则》、《中国法学会组织推荐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规则》等项制度基础上,制定监督员工作规范,做到“制度上墙”;二是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统计和研究咨询监督员工作记录表,及时汇总咨询专家意见,对重点案件组织专家研讨,按季向最高院立案庭报送工作情况,提高专家接访的成果利用,发挥专家的实际效果;三是加强咨询监督员队伍建设。组织咨询监督员培训,推进颁发第一批咨询监督员聘书,制定咨询监督员名册,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工作积极主动的专家咨询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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