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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中国法学界对南海仲裁案坚决说“不”

时间:2016-07-22   来源:  责任编辑:xzw

2016年7月22日《人民政协报》第12版报样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表《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新华社发7月12日,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发布了所谓的“最终裁决”,中国政府已公开表明态度,对于这一裁决,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这份所谓“裁决结果”也引起了中国法学界的强烈反对。

  7月21日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共同举办的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在京举行。会上,中国法学界专家一致认为,南海仲裁案是披着法制外衣的政治闹剧,于法无据,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表示,从法学家的角度看,此次仲裁,无论在管辖权审理上还是在实体审理上都是谬误百出,法律适用牵强附会;所谓“仲裁裁决”,无视历史事实,罔顾客观公正,肆意曲解国际规则,是对国际公平正义和国际法治精神的践踏。“对于这种荒唐的裁决,我们坚决不承认、不接受。”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表示,此次南海仲裁案从菲律宾提起仲裁到仲裁庭发布所谓“裁决”,虽然形式上走的是法律程序,打的是法律牌,实质是以《国际法海洋公约》之名为政治目的张目。

  座谈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菲律宾所提起的事项实质是岛礁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解释与适用的争端,因此,仲裁庭对“南海仲裁案”进行裁决缺乏管辖权和法理依据。仲裁庭无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主权权利,肆意曲解《公约》,对菲律宾和中国的立场采取双重标准,采取了偏袒的立场和错误论证,严重违背公平正义,武断而偏袒地作出裁断,明显损害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裁决严重违背了公正的法治原则。

  陈冀平指出,未来全球海洋权益的冲突与争夺将日益激烈,法律在外交博弈中的作用将前所未有的突出。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提升构建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到国际海洋法治进程中,在国际法、海洋法领域建立中国的话语体系,推动构建和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为海洋强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为维护国家权益、维护世界和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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